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原告江歌母亲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人民币,下同)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这一经历5年之久的跨国案至此终有了结果。
不出意料,五年后,此事仍旧引发了一波舆论热潮。相比赔偿金额,法院对案件的定性更具讨论意义。判决书明确指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刘鑫前男友)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对于这位母亲的执着,有些网友不是很理解,认为江歌妈妈应该让悲剧翻篇,用这笔钱好好地度过余生,替女儿活下去。从情感上,我们理解一个失孤母亲的痛楚,特别是当她倾注所有希望的女儿被人为地带走以后,人生好比坠入了无尽的黑暗,终生要与这道永不愈合的伤疤为伴。唯有继续诉讼,跟诋毁女儿名誉的人“战斗”,才能让江秋莲激起一点生的勇气,这何尝不是一种挣扎又清醒的选择。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对于江秋莲的选择,我们应该抱有最大程度的理解与尊重,此时此刻,不攻击,不评价。让她自由支配自己的赔偿款,安静地做自己的事,这也是最好的一种支持。
但是,对于江秋莲诉讼诋毁女儿名誉的人,我们表示支持。无论被攻击的对象是不是江歌,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攻击侮辱他人都是触犯法律的。此前,江秋莲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女儿和自己的清白,已经连续将多人告上法庭。2020年11月24日,江秋莲刑事自诉林礼国侮辱诽谤罪一案在福建建瓯法院立案。此前,她在两起刑事自诉案件中胜诉:网民谭斌被判侮辱、诽谤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另一起案件中,网民张冬宁被判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有亲身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不能感同身受就算了,但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侮辱攻击他人的言论,显然社会道德不能容忍,法律也不会容忍。
江歌案暂告一个段落,我们希望江秋莲能慢慢抚平伤口。同时,也感谢她的坚持。正是这位母亲的坚持不仅让社会看到了公平正义之所在,也给更多网民提了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发言需谨慎。(大英县人民法院 方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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