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于求职者常常处于弱势一方,招聘方各种拿捏、各种刁钻问题层出不穷。一些“奇葩”问题让求职者非常尴尬、左右为难,比如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等,还有诸如侵犯求职人员个人隐私、招聘条件涉嫌歧视等情形。“奇葩”招聘的背后是各种或直白或隐形的就业歧视,对于此我们要坚决禁绝。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作为求职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不能委曲求全、默默忍受,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甚至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开展“奇葩”招聘的单位和部门受到应有的处罚。
“奇葩”招聘,既损害了求职者权益,也有损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象。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招聘者要有起码的人格尊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遵法守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依法依规招聘,招聘时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要树立尊重人才、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构建平等和谐的雇佣环境,实现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的双赢。
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要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并干预其中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重拳惩治招聘乱象,塑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招聘环境。
要强化媒体监督,把招聘全过程置于新闻媒体监督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招聘在阳光下运行,让“猫腻”无处可藏,让“奇葩”无处遁形,还求职者一个朗朗乾坤。
(黄平全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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