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各级各部门全面铺开,有的更是地方刮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旋风,但在实践活动中一味求快、求多、不求实现象发生,为办实事而“定”实事、“凑”实事,为办成实事而“作”实效、“造”实绩,没有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要做到“对症下药”。为自己找准服务“目标”,列出项目清单,做到对症下药。想着面面俱到、样样兼顾,脱离农村实际和群众需求,没有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与办实事的具体要求“背道而驰”,往往导致一事无成。把办实事等同于“全都要”,不仅办不成实事、办不好实事,反而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背离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办实事切忌画饼充饥、建造空中楼阁,确定不切实际、无法实现的“大目标”,要盯住问题、切中要害,研究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具体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要做到“明确具体”。惯性思维使然,想着为群众办实事“多多益善”总不会有错,给群众口头承诺,开空头支票,在群众中“造声势”,大肆宣讲,往往忽略了办实事的真正用意,把办实事等同于“搞宣传”。要做到明确具体,为群众办实事不能急功近利、更不应贪大求全,要把办实事的“事”落细落小,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找准突破口、切入点,与群众面对面共同商讨,确定帮办实事计划或清单。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要做到“有的放矢”。为了体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让群众看到办实事的“成效”,有的部门和党员脱离自身职责和岗位实际,搞“美化工程”,扩大化宣传,往往过于追求结果,把办实事等同于“看反映”。实事不是虚浮的、轻飘飘的,要做到有的放矢,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单位和党员不必抢着说、争着做,不必急着给自己列清单、定目标,不妨把“发言权”“话语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拿出足够真诚的态度,主动与服务对象对接衔接,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明确群众真正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需求。
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桐林镇政府 吴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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