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川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经查,刘川生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淡漠,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利用任职高校的公共资源,为亲属谋利敛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刘川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笔者认为,刘川生作为高校领导,本身担负着重大责任,学生的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之根本,却居然演变成刘川生的敛财工具。刘川生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入学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这种把教育当儿戏的领导,人民不允许,国家更不能容忍。近年来,高校反腐力度越来越大,将那些隐藏在高校中的“蛀虫”们全面清理,还教育事业一片净土,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渴望。防止高校领导违法乱纪,笔者建议: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把重要部门的权利关进制度铁笼里;二是要从重点领域和环节入手,瞄准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连的关节点,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三是要监督常态化,处理要公开透明,结果要起到震慑作用,做到让其不能贪,不敢腐。
从该案例看出,高校反腐工作势在必行,只有保证高校领导的清正廉洁,才能持续推进国家的教育事业发展,捍卫“象牙塔”内的干净。在高校做到常态化的反腐,才能真正根除掉隐藏在教育行业里的“毒瘤”,还高校一片净土。
(李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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