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一财政局长柳某任前公示引发热议,原因是该干部在公示发布前20天作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责任人被通报。
首先柳某被问责通报,取消了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但是并没有限制到职务的提升,所以此次提拔任用并不存在违规现象。组织上对该干部的任用是在不违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前提下,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虑的结果。
柳某既然被通报问责,说明在他的工作上有他的失职之处,而造成这种失职背后的原因或者造成的损害,也要正确看待。对于这种“问题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这不是正确的用人导向,干事业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不出错,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容错的,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从而激励一大片人。
黄金无足色,白壁有微瑕。任何工作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要在合理的限度内允许容错机制的存在,否则将会造成干部队伍的不作为、因噎废食的消极工作态度。我们目前在做的很多工作都是改革创新工作,很多成绩的取得都伴随着试错纠错的过程,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在容错机制的实施中,要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干部,鼓励干部们在实践中探索和尝试,确保其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让干部充分了解容错机制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增强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广大干部对待错误要学会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摆正态度,把错误变成以后成功的基础。要在实践和犯错中找到正确的工作方法,实现突破和创新,而不是怕犯错就停滞不前。但也要牢记容错纠错绝不是给纪律“松绑”,要做好干事创业的调研工作,把握好容错的边界,谨防把容错当成违法的“挡箭牌”。
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错误要区别对待,给拍脑袋做决定造成后果的“问题干部”以警醒和出发,给因干事担当造成的“问题干部”撑腰,不能让干事的人流汗又流泪。(董乔楠)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