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思考一个问题,我国经济飞速超前发展,法律法规能跟上吗?这个问题值得中国有志之士的普遍关注。8月18日,中国青年报《分享也是一项“严肃创业”》新闻调查,说出了过中秘密:
“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已被写入文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正在“微”处,寻找改变。走出舒适圈,她们面临的有新奇更有挑战。
作为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多家国际企业的前高管,潘静目前在全力做好一个“网红”。今年春节后,她开始在小红书上发布原创视频,尝试走上一名内容创作者的“博主“之路。
商业化的机会也摆在潘静面前。潘静知道,这是每个新个体经济创作者职业化后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这时,她脑海内的两个自己又开始打架了,一个是“潘静”,另一个是“静姐姐”。她担心:商业化了,我的粉丝还会爱我吗?
把“分享”当作一份事业,可行吗?这个90后上海女青年成长在互联网时代,习惯分享:朋友圈、微博、微信、小红书打卡……爱好变为职业,意味着轻松转换为压力。她逼着自己学会拍视频,一遍遍改稿达到心中的“完美。”
我认为,分享经济与诚信紧密相连。没有诚信的分享经济,那就是网络欺骗,与经济诈骗嫌疑人没有区别。那么,如何看待网络兴起的分享经济呢?正面讲“把悲伤和快乐”让给网友,负面结果“把欺骗与假货销售给网友”仍然是网络分享经济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于是,我认为,在法律滞后的时候,网络经济从业者应该把诚信和美好带给网络。我坚决反对网络分享经济从业者把欺骗与假货销售社会的犯罪行为!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人民日报人民网强国论坛发出主贴约3万篇、首度提出《用网络管理国家》并在人民网超过一亿阅读、曾首度提出“网络实现了家国合一梦想”获得中央外宣办奖励! )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