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设强度的方式,提升居住品质。
《意见》通过科学规范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降低人口密度,降低居住用地建设强度促进居住环境和住房品质提升。通过分区、分级、分类的差别化管控方式,塑造差异化城市风貌,形成主城、副城(新城组群)、新市镇居住用地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梯度递减的空间格局,进一步彰显武汉城市建设特色。
居住用地容积率降低后,人们居住的小区环境将会更“宽松”,楼栋与楼栋之间的距离拉大,留出更充分的小区绿地、公共设施等,步行回家或饭后散步,能够更“游刃有余”。回到家中,打开阳台窗户,抬眼便能望见远处更开阔的景观,或是江河湖泊,或是城市绿地,或是立面错落有致的街道,充分感受居住环境带来的轻松感和舒适度。
此外,《意见》的实施还将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创新创意空间提供更多的空间,更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山体湖泊及周边环境。
此外,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实现建筑高度的分区管控。主城区以中高层与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副)城以多层与中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市镇以低层与多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主城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00米,新(副)城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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