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为何要出台针对建筑业企业的支持政策?
“这一方面是积极为建筑业企业纾困,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从而推动‘建筑强省’建设。”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措施》从培育骨干企业、推动战略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金融财税支持、完善服务体系等10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十足的支持措施。
那么,具体来讲,都有哪些“干货”?
“含金量”满满 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含金量”满满,是其明显特点。
《十条措施》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发展骨干企业,并明确了一系列奖补政策。比如,“四川将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专精特新”是重点支持方向。记者了解到,对于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等“专精特新”企业,四川将鼓励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支持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鼓励各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是另一个明显特征。
为减轻建筑业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四川将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疫情等因素,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成本上升的压力。“对此,《十条措施》明确表示了关注。”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支持发承包双方结合工程实际,在建设工程造价中协商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将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等所产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政府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这种情况下企业负担该如何降低?对此,四川鼓励给予合理工期的补偿,“造成损失和费用增加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破解“大而不强” 推动建筑业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数据显示:作为建筑业大省, 2021年四川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万亿元,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实现增加值4662亿元,占全省GDP的8.7%。
“尽管如此,但全省建筑业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比较明显。”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破解?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十条措施》中,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首先,是鼓励央企带动省企。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同时,支持国企带动民企。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川将建立在川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此外,对各地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据介绍,四川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股权多元化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四川在线记者 张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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