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陕西建筑业提质增效,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陕西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向“绿”而行
到2025年 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陕西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建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产业工人队伍技能素质明显增强。
在规模效益方面,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力争达到1.2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全省GDP的9%左右;年产值超过千亿元以上企业3家、百亿元以上企业15家;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达到30万人,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40万人左右。
在结构优化方面,综合、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总数分别达到37家、500家,建筑业外向度达到37%;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企业、50家全过程咨询企业、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构建2—3个由骨干企业担任链主的全产业链,打造以西安市为中心的关中城市建筑产业集群。
在创新驱动方面,搭建1个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创建1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立5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培育2个领军企业创新联合体。
在绿色发展方面,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达100%,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沿黄河流域、秦岭生态保护区等重点地区逐步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
在质量安全方面,质量保证体系更加完善,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创建鲁班奖、国优奖50项以上,实现建筑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大重点任务
助力陕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发展,提出了五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建筑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建立精准扶持服务企业名录库,采取“一企一策”帮扶举措,帮助企业提升资质水平;加强项目扶持供给,鼓励省内民营建筑企业单独或与央企、国企合作,积极参与新兴领域项目建设。任何地方和部门(单位)不得直接或变相设置各种障碍,限制民营建筑企业参与投标或承揽业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在市场潜力大的区域设立建筑业常驻服务机构,协调解决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际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和从业人员无门槛自由流动。搭建省内企业海外发展平台,建立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机制,支持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民用建筑项目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对建筑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差异化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挂靠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清出;深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推行“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强化招标人首要责任。全面推行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加大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强化工程造价和标准管理创新;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时限完成竣工结算报告,除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应全部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结算,超出规定期限的应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查检验检测不实、虚假的违法行为;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支持西安等城市积极争创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企业提升资质、产值。激发企业积极争创精品,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增列优质优价费计入工程造价,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的,分别按不低于工程结算造价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国家级、省级认定的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项目、智慧工地等观摩示范项目直接列入全省“长安杯”工程奖。
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对建筑企业获得的科技进步奖,按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给予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对符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同时,加强新型人才培育储备。对培育引进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规定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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