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建设规模和密度。
建立城市组团发展模式,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统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等建设,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连续贯通,净宽度不小于100米。
落实建筑拆除管理要求,杜绝大拆大建,城市更新单元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现状建筑总面积的20%,减少空置房。加强高层建筑管控,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平衡职住用地比例。
合理布局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和快速干线交通,路网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提升城市风貌特色,留住城市独特的地域环境、历史文脉、文化特色等“基因”。在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伊宁等城市开展“美丽城市”建设。
到2025年,各设市城市建成至少2处风貌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30年,全区至少建成5个风貌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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