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对建筑使用功能、空间环境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对在建筑全生命周期深度融入“绿色”的需求更为迫切,推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于本月起实施。
条例坚持绿色建筑高标准引领,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基本级及以上进行建设,工业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进行建设,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明确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对绿色建筑等级、建筑平均节能率、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绿色建筑执行要求。
条例坚持全流程保障绿色建筑质量,将绿色建筑的建设全流程活动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全方位保障绿色建筑发展。强化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规定在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等活动中严格落实有关标准,并就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环节设置了相应的违法责任。
条例加大节能监管规范运行工作力度,强化绿色建筑运行阶段主体责任,规范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实行建筑能耗监测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共建筑等安装监测设备,实现在线监测。结合城市更新需求,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
条例完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应用低碳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等。同时通过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并在财政、税收、金融、信用监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助力建筑业企业减负增效,引导市场消费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扶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建筑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以立法形式巩固绿色建筑发展成果,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对于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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