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近期纷纷出台支持民营经济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比如,黑龙江推出振兴发展民营经济“45条”,助力民营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其“走出去”“请回来”;宁夏从便利准入准营、加大标准制定奖补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6方面出台22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应通过各类举措,让民营企业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不断增强发展信心。
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需求,我国有不少新领域新赛道要开拓。而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的民营经济,正在做出更多更重要的贡献。此前,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也陆续出台。比如,此前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同样热议民营经济发展,纷纷建言献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企业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国家经济的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要从多个角度入手,稳妥施策。
一方面,要在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下足功夫。应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面清理改革一批制约民间投资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抓住招商引资、民营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断打出更多、更有效的“组合拳”,让民营企业实实在在地看到。
另一方面,要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吸收各种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努力做创新主体,全面加强原始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等。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宁晓艳)(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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