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工会“八项措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马学礼 通讯员 陈伟红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出台文件,明确全区工会组织立足工作职能,通过“八项措施”,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项措施”具体包括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挖掘民营经济先进典型、组织民营企业职工建功立业、大力开展民营经济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减轻民营企业工会经费负担、支持民营企业职工文化建设、加大民营企业职工精准维权服务力度和建设民营企业职工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按照“八项措施”规定,宁夏总工会在推荐评选的自治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塞上工匠”等单位和个人时,上提规定比例的5个百分点,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和职工成为劳模工匠先进人物。同时,开展寻找宣传民营企业“爱岗敬业职工”活动,联合工信、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民营企业创新产品推介活动。此外,还明确将培育选树10个具有全区示范性作用的民营企业“职工之家”、支持建设20家民营企业职工书屋,在民营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工”字号文体活动,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组织民营企业职工建功立业方面,“八项措施”明确每年都将把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中,评选展示不少于1000项民营企业职工“五小”成果,组织不少于10万名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竞赛。开展“职工创新研讨”“技术交流观摩”等活动,每年组织2期以上专项培训,培训1000人次以上企业班组长,组织50名民营企业优秀职工赴发达省(区)技术交流。
在服务民营企业和职工方面,“八项措施”明确要深入落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全年上缴工会经费(指工资总额2%的40%部分)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缴工会经费将全额返还。鼓励全区各级工会将小微民营企业产品纳入工会职工集体福利采购。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及周边加油(气)站等地建设工会服务阵地,精准化帮扶困难民营企业职工及子女,扩大医疗互助覆盖面、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为新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1200份“健康大礼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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