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注意到中国新闻网刊发的一则新闻,题为《“一个不负责任的老太太,感染一座城”》。读罢感触良多。
诚如该文所说,由于任性的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不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在南京疫情已经爆发,南京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的情况下,7月21日上午,毛某宁还是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居住其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8月3日,扬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对毛某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说实话,毛某宁犯下如此大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虽也是大快人心之举,但我总觉得还是有些亡羊补牢的感觉。而且,警方给毛某宁的罪名,也很勉强,太轻,对毛某宁及后来者的震慑力明显不足。
试想,假如我国如果有一套非常严厉的“疫情战时法”,来制约震慑那些不自觉的人,如毛某宁辈,我估计,毛某宁辈就不敢那么任性。
前几天,我还注意到一则与南京警方处理与此次疫情有关的案子,说是在南京市政府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发出封城令后,竟然有胆大包天的人以网约车把想出南京城的人送出去而牟利——警方估计找不到相关法条,仅仅对牟利的网约车主进行了很轻的治安处理。我当时就想,如果那些通过网约车溜出去的人员也如毛某宁一样,那么,被疫情严重攻陷的怕就不止扬州城了。
我们已经领教: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就有这么厉害,变异后的德尔塔毒株更厉害!疫情防控上的任何疏忽,都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有鉴于此,我强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疫情战时特别法”(或者疫情防控临时特别管理条例之类),约束规范国民在后疫情时代的行为,用以加持保卫我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作者:刘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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