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本来无可厚非,但如果车子开到4S店维修还要被收天价费用估计不少人就会不乐意了!杭州宾利车主李先生最近就遇上这种糟心事:停在4S店1小时被要求收936元的“工位占用费”,这是怎么回事呢?杭州的李先生的宾利慕尚出了单方事故,将汽车拖去杭州同协宾捷4S店要求定损维修。据李先生表示,4S店开出16万元的工位占用费,计费标准是936元/小时,一天共计8小时,李先生的车辆一共停放了22天,合计16.4736万元!经过沟通协商,李先生成功砍价至2万元,于18日结清费用拖走车辆(中国网8月22日)。
车辆需要在4 S店维修,并不是李先生不修车把4 S店当成了停车场。涉事4 S店向李先生索要天价停车费,犹如杀人不见血的一把软刀子。即便是李先生经过砍价砍至2万元,那也是非法牟取暴利。对于这样的4 S店,李先生应当向当地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必须依法弄清楚4 S店索要天价停车费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涉事4 S店收取的天价停车费于法无据,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并受到依法问责。
严格来说,4 S店从店长到销售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技术顾问、信息员和配件员都有相应的岗位职责,都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周到细致地为顾客服务。客户前来修车理所当然应当获得具有安全保证的停车位,而决不应该让客户支付停车费。如果4 S店只知道不择手段地非法牟利,而拒绝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那就违背了宾利品牌车生产厂家的质量承诺。因此,涉事4 S店的非法敛财行为既要受到生产厂家的责任追究,又要受到当地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问责,绝不能让非法敛财的4 S店逍遥法外。
如果杭州市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装聋作哑,充当涉事4 S店的权力保护伞,那就需要杭州市纪检委和监察委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只有加大对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问责力度,依法行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贯彻落实到行动上,才能让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伸张正义,并对违法经营者严惩不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是不法商家随便定价的遮羞布。4 S店天价停车费口说无凭是不行的,必须于法有据,才能让客户口和公众服心服。不管从事哪方面的经营活动,商家必须遵纪守法,不能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漫天要价。作为4 S店经验者,必须在经营过程中继承和发扬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美德,并时刻遵守诚实守信,不欺行霸市的职业道德。如果4 S店既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严重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那就必须受到依法严惩,那就必须通过依法问责将4 S店的经营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绝不允许任何汽车售后维修经营的4 S店为所欲为,并肆意侵害客户利益。
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曾经指出:“有50%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由此可见,对于宁愿违法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不法商人,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依法严厉制裁是不二法门。在法治监督下的市场经济秩序中不能让涉事4 S店把水搅浑,胡作非为,践踏法律权威。如果监管部门有人充当权力保护伞,那就必须由纪检委和监察委将其画皮彻底撕掉,并追究权力保护伞的党纪国法责任,决不能让权力保护伞像泥鳅一样逃之夭夭。
郭喜林 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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