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峰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下午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月30日《人民日报》)
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尤其是在“十二五”实施的关键之际,开局之年,又在“两会”刚刚结束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这是必须的,更是必要的,这不仅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需求。
在学习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有利基础上,继续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抓好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所急需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力求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要更加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而胡锦涛同志在谈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时多次提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可见保障和改善民生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离不开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就是说,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更是根本。
首先,法治建设与民生互为关系,也互相促进。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民生是经济基础,而法制建设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而经济基础反过来影响上层建筑,那么法制建设要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而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更好地推进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其次,法治建设为民生保驾护航。党中央、国务院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从民生上考虑,从民生上服务,从民生上保障等方面,发展民生,改善民生。民生是关系千家万户,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为保障改善民生保驾护航,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适应民生的不断需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再之,法治建设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在法制建设中,普法教育很重要,关系到人们认真履行法律,遵守法律,这就要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从而更好地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为人民群众服务,也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需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不断完善过程,就是要形成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做到模范执行,模范用法,模范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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