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梦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其实也是整个人类的优秀品德,不专属于中华。而在尊老方面,从古至今,我国民间都存在着一种为世人所诟病的糟粕现象,本帖子将这种为世人所诟病的现象称之为“伪尊老”。
什么是“伪尊老”呢?那就是在老人活着时不孝敬,不敬养之,不善待之,不使其安度晚年,甚至是虐待之;但是,却在老人过世后“嚎啕哀伤”,不但葬礼讲排场,而且每年逢春节或清明节还花费不少修坟上香进贡燃放鞭炮不已。这样为世人所诟病、为民间所不屑的现象,就是“伪尊老”。
“伪尊老”的现象,古代有,现在也有。大家如果注意媒体报道,则仅仅是见诸于报端的恶劣的“伪尊老”现象就多得很,而且千奇百怪。如果说民间的“伪尊老”,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话,那么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的“伪尊老”,就实在是要不得的,也说不出理来的。
“清明节”马上就要到了,大家都知如今这节是“公假”了。当然,政府当年将“清明节”提升为国假的理由大致有两点:一是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因为这“清明节”乃国粹;二是满足民众向先人寄托哀思,表达对亲人尤其是对逝去老人的缅怀之情。
但是,如果结合到“伪尊老”的现象来看,政府将“清明节”设立为公假,其实就涉嫌“伪尊老”、“伪尊传统”的。首先,真正对老人的关怀,更应该体现在其生前,而不是鼓励民间去上香烧纸钱燃放鞭炮搞这些表面的所谓传统噱头;其次,真正是要尊老,那么相应地同样是传统文化体现之的“重阳节”就应该比“清明节”更有理被立为国假,但是“重阳节”被漠视了;第三,民间“上坟”活动其实大部分是在春节完成的,根本没必要单独地再强调一遍“清明节”。
“清明节”的被隆重对待,“重阳节”的被严重漠视。这种政策上的“伪尊老”“伪弘扬传统文化”的行为,与民间虐待生前老人而厚葬过世老人之行为,没有二致。实际上,每年大量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祭祀形式,已经属于极不科学、极不环保的行为,应该逐渐被“移风易俗”才是;现在倒好,还特意以“清明节”国假来鼓励这些陋俗。而以登高望远“健身”和尊敬孝敬老人等为主的“重阳节”,却被弃如敝履抛之脑后。
真不知当年重“清明”而轻“重阳”的政策制定者们,脑壳里是什么逻辑?!但毫无疑问,“清明”与“重阳”的这一重一轻,确实是极其混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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