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扬卧龙
新京报4月3日报道 近日,公墓使用20年后被要求续费问题成为焦点。昨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终于见到权威官方发话,这墓地只能租,不能买的,租期不定,从5年到50年都有,不过大多数地方都是20年。也就是说来过这人世,还能有个自己留下痕迹的地方,也就是那么一尺三方地,不过只能看20年,不管自己如何留恋亲人,想在清明忌辰日见见,也只能见20回,再往后还想见,那就又要给自己的亲人添负担了。
中国和西方不同的一面就是,中国人特别讲究亲情,父母为了儿女能够掏尽一切,如果儿女需要心肝,他们也会拿出来,儿女也是对父母孝敬有加,以孝传承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现在国家的政策却在不断淡化着或者说逼迫着人们放弃这种传统,要让我们当世界人,要我们具有世界大同的思想。
生无立锥之地,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以前旧社会百姓无奈的悲泣,在如今社会居然还在上演。我们百姓一生积蓄就为了买个房,很多人当了一辈子房奴,那房子才70年的产权,到期后还得续费,否则这房就不属于自己的了,说到底还是租。合同租期是70年,不知道有多少是守约的?百姓在这契约上能作主么?合同的另一方哪时说要征地拆房,百姓能抗拒?
生无能想死解脱,那个墓地才一两平方就要价几万块,而且只能躲在那里20年,政府说了百姓坟墓没有所有权只能租,桀纣无道商王暴虐,可是他们也没找百姓要坟墓钱!那些千年古墓如果收钱,他的那些子孙即使坐拥金山,也没人付得起,可是我们如今的政府却要百姓给自己的祖先交钱。收费期限才20年,现在又是计划生育,到了我们孙子一代,他们两个孩子就要负担8位先人的坟墓费,我们还要孩子活么?死了还给自己的亲人增加这么重的负担,我们这些人不成了罪人,让我们有何脸面去见自己的列祖列宗?
也许官家会说,这是为了节约土地,这是为了子孙后代,收钱也是维护公墓费用,那我国传承五千年,都没有收过坟墓钱,我们都没有地生存下来?相反,如今我们这也要交钱,那也要交钱,连坟墓都交上了钱,我们又哪里过得舒坦了?我们见到的只是自己的能够活动的地方越来越小了,我们的连拥有个坟墓静静待着看亲人的权力都没有了!我们即将被迫选择将自己挫骨扬灰当作磷肥种庄稼了,连个思念亲人保佑子孙的固定地方也没有了,因为我们不忍给自己的子孙带来无穷尽的负担,我们不要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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