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并于近日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新华网2011年04月13日)
此新闻一出,立即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大多数人为此叫好,但也有少部分人对此表示质疑,甚至担心和反对,或认为这只是一种姿态,不会长久坚持下去;或认为这样做会影响到言论自由、民主监督以及网络公关行业的业绩和形象等。
从这次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的任务来看,其核心是整治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查处一批非法网络公关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理网上非法网络公关信息,以维护互联网正常传播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这次专项行动无论对国家还是市场来说,都是一个十分利好的消息,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社会价值与政治、经济意义。
众所周知,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采用违法违规手段开展网络公关活动,出现了“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他们利用恶意的重伤、造谣、捏造事实、诽谤、炒作话题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等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进行敲诈勒索、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比如在中国的奶粉行业,中国领先的几家厂商发生的网络行为等,无论是其传播的速度、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还是危害程度,都是相当大的。
可以说,这些企业和个人所谓的“网络公关”根本不是真正的公关行为,而纯属弄虚做假、愚弄民意的网络黑势力,是公关行业的“害群之马”。这样做已违背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律,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公司运营,损害了品派形象,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这种出于非法的商业目的,运用网络公关手段牟利,当然需要及时整治。
再说,如今是信息网络化时代,人人都是新闻的制造者。因此,网络公关需要坚持事实依据,即传播的东西应该是正确的有根据的,而不能以讹传讹,不能把负面的或者错的东西扩大若干倍。尤其各个商家都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制度,都应当遵守商业道德,都应当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正当竞争、合法经营,而不能采取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将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基础在于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关键还在长期不懈地抓落实,即要规范网络公关行为的各项制度,建立以社交媒体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价值传播为原则,杜绝炒作、虚假、攻击等恶劣行为,才可以正本清源、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总之,这次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非常及时、必要,既代表了国家、行业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也是清除劣币的契机。因此,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不会影响到言论自由、民主监督以及网络公关行业的业绩和形象等,反而会净化整个环境,促进正常网络公关发展和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文/秦汉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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