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V黄晨灏 中国行#刚看到,“成都‘电子眼处理新规’延期至9月1日执行”消息,很激动!
几天前,有消息说,3月1日起未绑定的不能处理交通违法,很纠结。我想,这不是一个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搞好警民关系的大事情。
过去,我们一直在讨论,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与贷款、乘坐飞机、高铁挂钩等问题。可能由于有车一族太多、违章人数众多没能及时推行。我分析,“成都‘电子眼处理新规’延期至9月1日执行”做法并非个案。
春晚亮相的无人驾驶汽车,正式开启对交警违章罚款的挑战。从历史上看,科技挑战社会秩序的事件比比皆是。道路红绿灯设计初衷就是对人力车、马车、人行道的挑战和管控。
我预计,当无人驾驶汽车大面积出现在公路上后,红绿灯、交警、驾驶员、驾校等相关职业,必将成为历史。科技改变了人类,同时也改变着自己。“成都‘电子眼处理新规’延期至9月1日执行”消息,很任性、很人性,同时也暴露出交通违章罚款量巨大的现实问题。
选自,四川在线:2月26日中午,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消息,关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的提示。
针对当前市民关心的“关于3月1日起未绑定的不能处理交通违法”的消息,近期市民集中前往各交警分局、交警大队绑定人数较多,造成窗口压力较大。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减少市民窗口等候时间,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一、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2018年2月27日起,驾驶人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
二、成都交警正在进一步拓宽窗口面签渠道,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具体办法将及时告知。
三、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后,驾驶人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四、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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