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志光
“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①这是重庆市公安局在近日召开的严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门会议上向重庆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的承诺,也是重庆市公安局向国人亮出的又一个姿态。
打黑除恶决不手软——重庆市的“打黑除恶”已经取得让世人赞叹的战果;同样,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上也决不手软,“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倘若举国上下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上都能如重庆市公安局这样坚决果断,相信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这个社会痼疾、恶瘤就会得到根除。
总结重庆市公安局在打黑除恶上的基本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地相信人民群众、依法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成为这一正义行动的主体。因此说,在打黑除恶方面毫不动摇地走群众路线,这是重庆市公安局取得打黑除恶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重庆的经验表明,不敢或不愿意动用人民群众在打击黑恶势力上的主体力量,那么“打黑除恶”也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同样,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若不依法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那也只能收得个表层效果,是根本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的。
有法可依的关键是“这个法”必须首先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主动运用。食品药品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国计民生方面的头等大事。依法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上的混乱局面,依法严厉打击这方面的各种犯罪活动,必须建立群众观点,必须动员人民群众依法积极地参与。那种让人民群众做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斗争中的“看客”、“评客”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重庆市在打黑除恶上如果让人民群众做“看客”、“评客”,那是不可能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因此说,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在严打食品药品安全上的犯罪现象,这是确保严打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当然,发挥人民群众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是理智和秩序的,是一个需要依法导引的过程;同时还应该把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看作是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制觉悟的过程。只有使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到这项专治活动中,人民群众才能进一步地接受法制的洗礼,才能进一步地推动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因此,要将打黑除恶、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同时成为人民群众的自我法制教育的活动,成为推进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活动。
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是整个社会治理工程的一个有机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一个必要步骤。要像打黑一样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做到不手软、不怠慢、不宽容。唯此,才能赢得民心,才能扬正义,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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