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经网 Sccsbbs.Com-媒体聚合门户·谈论影响中国
  • 首页
  • 中国故事
    •    北京故事       川渝故事       云南故事       浙江故事       企业故事       余刚讲酒故事   
  • 中国收藏
    •    鄢宏如讲古瓷       名家作品赏析       发雕发明家黄鑫   
  • 中国歌曲
    •    中国歌唱家       著名歌唱家汇   
  • 名人
    •    周德文经济理论       黄怡竞       郭喜林       蒲裕敏       吴烈       沈宏胜       全球征文       肖炎方       名人汇   
  • 黄晨灏文集
  • 文旅
    •    现代作家       旅游   
  • 社科
    • 法制
  • 华商走世界
    •    浙商走世界       川商走世界   
  • 经济
    • 科技
  • 企业
    •    康安诺股份   
  • 医疗保健
    •    冯端容讲养老故事       福美生物       新渔故事   
首页 > 黄晨灏文集 >

水价听证无人报名值得反思

2011-06-10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小字号

作者:沧浪之水

东莞市物价局于5月26日发布了征集“大市区水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公告,昨日报名截止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去年曾参加镇区水价调整听证会的牛仁等人均表示,不再愿意报名参加不可能接受民意的“走过场听证会”。(6月8日《羊城晚报》)

听证会是一种把司法审判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用于保证各方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以实现决策民主化、公正化、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我国于1997年开始建立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根据发改委2002年制定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事关民生的水电气价格,车船机票,图书馆、景区门票,车船机票价等物价需要调整的,都应举行听证会,听取经营者、消费者和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方的意见、建议。

从近年运行看,价格听证制度总体落实较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利益,遏制了经营者一家独大、一家之言的局面。但是目前听证会的“辩论”“审判”功能发挥的还不充分,消费者意见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采纳;听证会为涨价而听,听后即涨价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很多地方的听证会开成了“涨价会”,一些地方的听证会开成了“过场会”,偶尔有那么一、二次价格下降听证会反成了新闻,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就导致了一方面水电气等经营者为维持企业高利润、高工资、高福利,以种种借口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另一方面群众利益得不到很好维护,群众也就逐步看惯了,看透了,看淡了。东莞参加了两次水价听证的市民牛仁说“大市区水价听证会不可能接受真正的民意,有时间参加,还不如忙点有意义又乐意做的事情”,这句话说的有点过头,但是着实反映了群众从希望到失望进而到冷漠的心态。

应该说东莞水价听证会发展到今天“群众利益,群众也不去维护”的尴尬局面,有听证会自身制度缺陷,比如“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问题亟待解决;价格听证缺少一个成本监审程序”,但也有更多组织者漠视消费者权益,没有真正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存在,从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无人报名参加说明消费者非常不成熟,民主素质有待提高”的说辞中可见一斑。

价格听证是个好东西,如果群众都不参加了呢?
 

(责编:李伦)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

相关新闻
  • 第14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13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12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11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10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9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六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第五章:新径(周德文网络故事)
  • 钱塘汐(337)
  • 钱塘汐(335)
热门排行
  • 1人民微博大V黄晨灏,中国行:走进,“四川
  • 2人民微博大V黄晨灏,中国行:走进中国(宋
  • 3福州南站党总支书记王威回答黄晨灏
  • 4人民网强国论坛著名网友鄂云龙回答:黄晨灏
  • 5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于立新回答:黄晨
  • 6黄晨灏:从“抵制日货”出发兼谈南海所属问
  • 7梅州市法制局局长胡振兰回答黄晨灏
  • 8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国家版
  • 9捍卫尊严 从自我做起
  • 10纪宝成:我不认为中国青年学生创造力比别人

关于儒经网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红墙信息 | 备案号:蜀ICP备16001277号-1

评论员投稿邮箱: 儒经网 黄晨灏< 499109669@qq.com >

儒 经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6-2025 by www.sccs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