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欣波
腐败常态化最为典型的案例是,河南省交通厅4任厅长在1995年10月至2010年12月2010年12月的时间里“前仆后继”,走上腐败之路后倒台,四位厅长“落马”,受到法律的正义的审判。河南省官方在此间宣布了第五任新的交通厅长的任命。 当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孙廷喜被任命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中国新闻网 2011-6-10)。笔者也担心,他也可能将会腐败而倒台。
客观地讲,近年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查处了从陈希同、成克杰等副国级,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的腐败分子多多许,但收效是少少许的。客观地说,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有权就贪,贪污腐败成为官场常态。
贪污腐败成为常态化,究其原因,林林总总的有不少:什么管理不严,用人失查,监督不力……等等,莫衷一是。不可否认,腐败成本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我们是否从制度的层面上,认真地研究、解决“腐败常态化”这一突出的问题,及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
“鱼我所欲矣,熊掌我也所欲矣,鱼和熊常不可兼得”。逐利是人类的自然天性,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本来是没有什么错的和不可以的。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非法逐利谋取非法的利益,错在“利益”来得不合法。这是解决腐败常态化问题的根本症结所在,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的突破口。
选在哪里突破?我们是否从立法层面上认真地思考、开展和进行?“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我们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毛泽东同志讲的。解决腐败常态化,主要是在财产方面立法,从源头上防腐和治理腐败。
一是财产实名登记制度。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更要顺应民意,尽快地会同全国人大开展《财产实名登记法》的调研和出台,让人们的财产在阳光下获得和监督。人们的财产来源和多少一目了然,诚实守法劳动得到的财产财富是人们的光荣理念,这样“守法致富”才能成为当今人们核心的价值观,进而成为时尚和可能。
对来路不明的财产实行充公或查收。在这样的财产制度下,有谁敢大胆犯法取财,以身取财和谋财?这样,可让腐败贪污成为历史,可让不法致富成为历史。这样,人民当然高兴满意;也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必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成为引领中国改革发展的先锋,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领导力量。
二是开征遗产税。这是与之配套的法律,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力量。实行这一配套法律,真正把中国人民的力量,凝聚在社会的发展和创造上来。
中国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从法律上根治腐败问题是人民的期盼,更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之一,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相信与时俱进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引领伟大的中国人民,开创社会管理上这一伟大的奇迹的,带领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创和谐社会和民族复兴的盖世之功和盖世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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