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ST中华(000017,收盘价5.07元)连年亏损,高管流动频繁,期待中的重组又难有起色。然而,令人咋舌的是,公司高管的薪酬不降反增。就在6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的议案》,去年8月才担任公司董事长的罗桂友,薪酬从今年6月1日起被增加到6.5万元/月,其他高层的年薪亦呈逐年攀升的态势。这种把上市公司当作高管“提款机”的现象,显然是不正常的。
“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也该如此。即:企业经营业绩好,员工薪金待遇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差,员工薪金待遇下降。薪酬与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挂钩,是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ST中华历年年报的情况是:2008年净利润为-4489.3万元,2009年-1.06亿元,2010年虽扭亏为盈,实现利润6447.74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际利润依然为-4459.09万元,今年1至6月利润又是-2500万元。看不出有扭转乾坤本领的公司董事长罗桂友,基本年薪酬却增加到78万元。同时,其他高管的年薪亦呈逐年攀升的态势。2008年17位高管年薪总额为154.84万元,2009年15位高管年薪总额涨到234.47万元,2010年15位高管报酬总额猛涨50%至343.77万元。同时,高管频繁流动,不到两年就换了4任董事长,*ST中华实际上成了高管的盛筵。
上市公司高管,是公司委任具有经营能力的专业人才,拿较高薪酬在情理之中,但应该是动态的,且不没有边界,特别是在公司业绩和本人业绩不佳时,薪酬不降反升不是正常的。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ST中华的出现的现象,无疑与这一规则相背离。同时,这种做法也侵害了包括固定股东和非固定股东即股民的利益。因为上市公司拥有的资产,属于广大股东的共同资产,公司的收益需要共同分享。少数人拿天价薪酬,显然属于分配不公,无法令广大公司股东信服。
出现上述情况,无疑与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直接关系。其中,决定公司高管薪酬的董事会成员,自身也涉及到薪酬问题,高管薪酬与董事薪酬是相向而行的,他们实际上是利益共同体。而作为履行监督职能、负责高管绩效评价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监事会,及其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和客观评价作用。此外,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更缺乏外部监管,亦即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均未赋予国家证监会或国务院其它机构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监管的权力。如此,出现类似于*ST中华这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不正常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证券市场及其与其相伴而生的上市公司,诞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尚处于成长发育期,证券公司不规范操作、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监管不严等问题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最近,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遭遇“滑铁卢”, 盛世巨龙与智能照明等几家在美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处,要求我国必须逐步开放资本的自由流动、上市公司必须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进行整改、证券监管必须强化并与国际接轨。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问题,大概也须纳入监管之中。(文/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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