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了,我去成都市区游玩,只能骑自行车或者电瓶车。主要原因,市区路况不熟,汽车指路标记“挂得很高”,多数“躲在树丛里面”驾驶人员根本看不到,怕被成都交警创收活动“罚款”,不想惹麻烦的结果。
相比,成都市单行道经常变化与成都交警6分局长期在三环路内居民小区公共地段(有争议路段)张贴“汽车违章占道”罚款100元现象而言,“成都拟择时收取交通拥堵费”四川省“省人大代表提案”见报,无疑给居住在成都的有车族刺向了致命一剑。
报道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了6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省人大代表崔太平在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74号《关于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建议》是其中之一,该建议由省人大内司委负责重点督办。成都市由副市长刘仆领办;崔太平建议,在城市按照不同时间内特定路段进行收费,越拥堵的地段、拥堵时间越长且越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间段的收费标准越高,实行差额收费。在技术保障方面,崔太平建议在几个主要入城口安装电子眼,进行拍摄,采用事后缴费的方式。对于警务车辆、急救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等则免收通行费,但是对于政府和机关单位用车,一律征收道路通行费,且收费比例应相较于普通公民提高。
他们认为,成都实施交通拥堵收费政策须具备三个基础条件:一是必须同步实行对外地车入城的收费管理;二是省政府同意成都收取交通拥堵费的政策支持;三是完成包括收费手段在内的技术准备。
此四川省人大代还呼吁:当务之急是让所有城市道路出行的参与者接受绿色出行理念,倡导借助慢行交通系统和轨道交通出行。他建议成都市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接受绿色出行理念并对将来可能征收的交通拥堵费有所了解。
我无意涉足成都正面文章使用国家利益和民族发展观点去分析理解。但是,成都家庭汽车拥有量高居不情况下,“成都拟择时收取交通拥堵费”干法直接影响了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时候,任何地方政府性规费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只靠个别人大代表提案,显然是一种有计划的演练行为。
谁也不能否认,我们成都闪光点很多,也值得全国很多省市学习。譬如,它是一个非常包容的城市,没有地域性歧视,整个市容美观整洁,市民和谐相处。对于这一点,有“湖广填四川”功劳,也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人口大流动趋势。也就是说,在成都居住,我们根本无法发现一些“黑势力”产生土壤,规矩和法制成为了每一个市民的首要选择。对此,成都市民非常满意——成都市市民觉悟、成都软环境,已经达到国际上文明发达国家的优秀城市标准!
回过头来讲,我同意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成都市将采取多项举措治理中心城区拥堵,包括,提速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地面公交发展;加快城市道路及慢行系统建设改造;加快智能交通信息化项目建设,2012年内全面完成;加大停车设施供给,确保今年内中心城区新增2000个泊位以上,并建成1座以上‘P+R’示范停车场”等支持性说法。但对于,“治理城市拥堵病症”就要变换花样在老百姓身上收取费用的做法,很不赞成。
我们都知道,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现在国家提倡网络问政。所以,我建议,成都市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想在老百姓身上收取费用时,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征求全体市民意见。我想,如果照此办理政府事务,爱民亲民“万人伞”何尝不会再现全球一体化的网络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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