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涉及税务理论,并不因为青春10年“为国聚财”无私奉献。回想起来,不后悔。路,要不断走下去,人民网强国论坛把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培养锻炼成为了一个纯粹国家主义者,这也是中国,自有史以来开天辟地的头等大事情。
具体点讲,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就是工薪阶层。
个人所得税对于税务征管工作来讲,国家税务总局必须调查公民收支情况,向财政部报告征税起点和征税办法,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在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时,它叫“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800元,当时宣传口径是“西方拿来税种”。
事隔多年,“个税”似乎成了一种摆设。这是因为,中国人财产信用制度与西方“一人一卡”银行信用不一样,收入隐蔽性极好,大多数人使用现金结账。个人收入多少又非常敏感,搞不好会招惹众怒的缘故。
当前,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个税起征点问题。我始终没有搞清楚,“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工薪阶层纳税比例降至12%。如果提高到5000元,比例将降到3%,不利于培养公民纳税意识;作为直接税税种,个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过低,仅为6%左右;在没有实现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革的情况下,单纯提高起征点难以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等观点来自意识领域和数学领域里那类统计模型。不过,个税,3500元、5000元,或者1万元起征讨论,他们忽视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单项计税的扣除项目,随时都会发生变化。
银行理财师经常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刘先生今年47岁,是某外资企业的部门经理,税后月收入10000元,年末有2万元分红;45岁的妻子为一家金融机构职员,月收入4000元;女儿在上大二,刘先生2万元的年末分红足够支付她一年教育费用。除去家庭月支出8000元和保费月支出1000元,每月可有5000元的节余;一家人的现住房面积90平米左右,价值55万元,按揭已还清。刘先生手中持有市值30万元的股票和40万元的人民币定期存款。为了两年后女儿出国留学,刘先生还准备了3.7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29万元);虽然夫妻俩今后的退休金加起来才2000多元,但由于家底殷实,他从未担忧过自己的退休生活。"有这么多资产和未来收入,应该能保障退休后35年的生活水平了吧?" 刘先生抱着几乎肯定的想法问理财师。怎么去理解呢?一个中高档收入白领也为养老担忧,何况我国几亿农民工子弟。谁又研究过他们的收支情况和对个税承受能力。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公开征求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分析,“赞成3500元起征点的仅占15%,赞成税率修改成七级的占36%。起征点方面,较多网友建议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有的建议根据地区差异来规定。而在税率方面,虽然未出现几乎一边倒反对的声音,但是多数人都认为应该降低税率,或者扩大低税级所对应的收入人群。”为啥?不可以顺应民意呢?毕竟,个税对于征管工作一线的税官们来说,一直是非常头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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