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谈援助,或者一看到援助信息,我都会反问同样一个问题。如果募捐到100万、1000万、一亿元后,援助管理机构提取30%管理费用怎么使用,超出需要援助数额的资金又该怎么分配?是鼓励援助机构兴办投资公司炒股,还是办理经营性企业去盈利呢?“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持续发酵,他给广大善男信女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援助奇遇”课。因此,援助机构“烂帐一本”见不得人的现象,已经不攻自破。
不管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如何自圆其说,“我敢摸着我的良心说,至少到目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封口协议。我们不可能搞这个,如果他们搞了,我也会瞧不起的。这样的协议很少有人会听,根本不可能实施。网友们可以看看其所在地的红十字分会,有几个是盖了大楼的。大家应该正确、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相信我们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法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表白,他都没有证据说明善款去留的详细情况。
为了争取在国际互联网上主动权,展开与网民“鏖战”,红十字会冒险在新浪微博开博,不久,大批网民要求红十字会“还钱”,认为红十字会不值得信任,要追回以前给红会的捐款。谁能理解,广大网民发出的愤怒和声讨之声呢?
从法律角度上讲,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于是,红会谁也不敢公开站出来指责中国网民幼稚可笑,只得在忍气吞声中煎熬度日。
对应不久前,红会通过媒体公开向全国表示,谁拿“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炒作红会,红会就找谁算账的豪言壮语,现在低调了。
红会低调,说明心中有鬼,有啥鬼呢?捐助款项除了发放出去的,剩余款项到哪里去了?红会必须公开回答,必须给全社会一个满意答案,只有这样,红会才能摆脱目前的尴尬处境。
我想,无论怎么辩解,红会都应该正面回应社会,有无直接、间接参与投资公司经营的情况;有无参与跨行业经营等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敏感问题。如果不实事求是回答,不认真彻底整改,我国援助行业整体信任危机也会随之到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古训将会再次得到验证。那时,双规措施必然会出现,红会的损失不就更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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