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V黄晨灏,中国行#老百姓吃不起药与我国《药品管理法》有关,澎湃新闻一篇“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三审:进口未批的境外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新闻调查给广大患者带来福音。对于何为假药劣药,作出重新界定。
2019年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从修订草案有关假药劣药条款中发现,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从去年热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型陆勇案,到今年的聊城假药案,代购境外抗癌新药被认定为假药一度引发广泛关注。聊城假药案中的卡博替尼,陆勇案中的格列卫,这些在国外上市并取得一定疗效的新药因案发时没有经过我国药监部门的批准,进口都按假药论处,其中主要的法理依据都是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
此次修订草案,不仅拟对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同时还提出,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予处罚。
有专家认为,此次修订草案在法律上给代购海外新药“开了一个小口”,但并不意味放开,海外代购依然存在法律风险。
药品价格高是一个顽疾,医保能解决很大一部分人“一夜返贫”问题,更多靶向治疗癌症药物何时免费呢?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国家,国家也应该爱我吧!我呼吁:取消医疗体系盈利机制,重塑全民免费医疗制度。
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总编辑 中国网络媒体著名时事政治评论家 人民网著名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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