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武汉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上的消息,该市今年破获了一起“瘦肉精”经销案,其原料制造者竟为高校教授。
武汉市在今年3月的一次养殖环节抽检中,发现蔡甸区有4个养殖小区的生猪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省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一种名叫“猪重强”的饲料添加剂中含有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含量为19.4ug/kg。4月8日,蔡甸区公安人员以采购兽药为由,将该饲料添加剂的武汉经销商张某抓获。经查,张某经销的“猪重强”生产批号、生产许可证均系捏造,分别销往蔡甸区、江夏区、红安县等地多个养猪户。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在各地没收销毁违禁饲料“猪重强”,并对相关经销企业给予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养猪户也被告知一律停用违禁饲料、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销售。经过跨省侦查,公安人员最终顺藤摸瓜抓获本案“瘦肉精”的制造者合肥市某医学院教授汪某、组织生产的广州农丰工贸公司林某、生产者王某和总经销罗某等犯罪嫌疑人。
对于上述事实,我感叹“诺贝尔发明奖”不颁发给中国科学家是十多亿中国人的耻辱。那么,“武汉破获瘦肉精经销案,原料制造者系高校教授”案件,又能说明什么呢?科学家、教授他们都干了一些什么?谁去监管他们的发明,谁去管理他们的发明“不去害人”!
过去,我们只谈论科技成果的好处,不谈发明创造的危害,公众舆论一边倒的误导,造成了今天全社会盲目崇拜科技和科技人员的怪圈。而现在,如何正确看待科技、看待科技人员,以及科技成果,就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
如何监管科技成果、监管科学家、监管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的经营利润;如何正确评估科技成果,这更是摆在科技管理部门和媒体面前的头等大事情。我想,只要全社会形成对科技成果一分为二的评判,科技成果“害人”的机会,必将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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