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制日报发表《地方党委依法执政有了路线图 聚焦《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下)》一文称:《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作为由省级党委主导制定的地方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首次将规范地方党委依法执政的活动纳入法治建设的中心环节,“党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核心”理念贯穿《纲要》始终。作为执政党,湖南将依法执政纳入法制轨道,自缚手脚,其心可表,其志可嘉!让人不由产生无限的期待!但要让一纸文件不至成为空文,我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找准着力点,才能受力,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其着力点到底在哪里呢?
在于提供了一些“高压线”。“学界评价:《纲要》堪称中共中央确定的依法执政理念在地方党委的生动实践,为法治湖南建设特别是执政党在地方如何依法执政提供了一个路线图”。湖南提供的这个路线图,其实就是通电的“高压线”,可以“教会”地方党委“不得不”学法、知法、守法,这样的条条框框因为不论是谁,只要触及,照“打”不误,就能很好地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可以让全体党员特别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逐步养成良好的法制意识。这比事后任何惩戒都有意义。
在于提供了一条“光明道”。“实践证明加强程序法治,通过程序建设来推动地方法治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和可行之路。”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贺安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的话,很好地说明了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力,“以健全完善决策程序为抓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现“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作出“党委重大决策须经法律咨询”的程序规定,是“解决公权力机关如何‘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两个课题”的不二途径,是保证“让公权力的行使合乎程序正义”及‘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光明大道”。
在于提供了一个“主人席”。我党的本质决定了是人民的政党,人民才是主人,党员只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别无任何的私利及特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湖南省“推进党务公开,公民可以旁听党委常委会议”,只是“还权于民”的正常行为,其《纲要》再一次把政府“依法行政”的经验移植到党委的“依法执政”建设上,就是表现出湖南省委对约束公权力的探索与努力,用法律的层面固定下来执行,彰显了其依法执政、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与诚意。这种“第一个吃螃蟹”的行为,与湖南人“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精神一脉相承,值得肯定值得期待!
在于提供了一个“发声筒”。长久以来,党员领导干部演“独角戏”的场面一直不曾改变,湖南《纲要》“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党员可以按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表达,对网上反映的涉及各级党委工作的热点问题,要及时主动说明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讨论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民广泛知晓和参与事项的党委常委会议,可以公开举行,邀请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民列席旁听”,诸如此类的规定,就是让“党委开会还可以让老百姓去旁听”,在这种开诚布公、以诚相待的氛围中,就可以有效加强监督,防止党委掌握的公共权力被滥用,让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取得老百姓的理解、信任、支持,最终达到密切党群关系的目的。
在于提供了一个“会诊台”。《纲要》提出建立审查机制,规定党委文件要接受合法性审查,就对由于对党委的红头文件没有明确的审查程序,一旦党委文件或党委和政府的联合发文,超越权限或者与法律法规、中央的方针政策相抵触,很难及时纠正的问题,有了一个根治的“良方”。这种“对症下药”的规定,不仅体现湖南省委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其责无旁贷的担当意识,更反映出湖南决策者成熟的执政智慧。湖南省委作出的“转变执政方式,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制度”的试水之举,无疑又一次走在了全国前面。通过《纲要》规定的“省委提出立法建议制度、省委审定地方立法规划制度、省委讨论重要法规规章草案制度及地方立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制度的规定,“把中央的要求、全省人民的愿望通过人大立法变成地方的法规,变成全省人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从而成为“地方党委依法执政最有效的手段”。
在于提供了一个“蓝本图”。《纲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勾绘出了10年法治建设蓝图。其中,位居第一的是“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纲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明确了“一个规范、五个支持”的基本思路,这个基本思路就是努力方向,就是出路!就是要通过“五个支持”,“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了这个图,就可以少走、不走弯路;按这个图走,就可以让党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公权机关没有依法办事造成的大量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让最关乎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普照大众,普照湖南,真正发挥“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最大的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总之,正如湖南省委书记周强不只一次强调的那样,“实践表明,党委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推行法治建设,需要党委的领导,也需要党委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率先垂范”。《纲要》作为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实践,在规范地方党组织活动方面作出的有益探索,必将用湖南民富省强、安居乐业的“明天”,向未来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及人民双重考验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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