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几千年来不断渲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红楼梦做官奢华、衣锦还乡等绝对对立的思想意识,是社会混乱的基本思想根源,它与我们所处的和谐社会格格不入。与其说是“四大名著”不如说是危害社会,屠杀同胞作奸犯科的教唆书籍。我认为,抛弃“四大名著”唤回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这才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在这里我只想谈水浒渲染和误导民众思维的问题,大凡用社会法制规范去研究水浒中的人物,你会发现他们是一群负案在逃人员,主要行动目标“砍杀一切”不公现象。回到今天,它告诉人们杀人放火可以理解,因为社会有许多不平的事情,自己处理是最好的办法。但社会的稳定,社会的法律何在呢?他们似乎根本不拿它当一回事。
近日中国新闻网一篇题为,“台媒播新还珠格格等部分大陆剧挨罚,被指涉血腥”文章说,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开罚当地多家电视台播出部分大陆剧,如“华视”播出的《新还珠格格》,描述紫微遭容嬷嬷、李嬷嬷刑求,出现暴力血腥情节,以及“中视”播出的《水浒传》描述武松杀潘金莲等人的画面。台“通讯传播委员会”认定为违反节目分级,各开罚21万元(新台币,下同)及30万元。也有新闻内容生吞活切章鱼画面,让“通讯传播委员会”罚TVBS 新闻台30万元。看看,这就是我们的文艺工作者和广电总局审过的片子遭遇的结果。我不好说,文化人属于弱势群体,但是他们有时干的事情可以危害社会、影响几代,甚至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发展进程。
目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矛盾频发,需要稳定需要反思,人心却被一些电视电影剧情节搞得非常散漫。我很不理解,国家一方面,讲稳定需要稳定;另一方面,影视艺术作品又大肆宣传暴力。如,水浒、三国等滥杀中国人的合理性。广电总局是怎么把关的?这个电视电影播放后给社会带来哪一些负面影响,他们做过评估吗?我看没有,只看见了审片费和电视剧批文号的管理费用吧!
台媒播大陆《水浒传》挨罚,“武松杀潘金莲画面太血腥”的事件告诉世人,中国文化、中国文艺指导思想必须反思,必须走出只看部门利益,不看社会效益的怪圈。于是,我呼吁,用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去感召国人、感召世界,广电总局你们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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