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容忍灵寿县公安抓人牟利
黄晨灏
我国公安系统一些基层执法部门,长期被世人关注的主要原因,就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
事情远不止那么简单,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几乎每个公安局都有两本拘留台账,其中一本用来“灵活执法”,抓人和放人,都可以收钱。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加之,拘留证不留存根,就意味着,许多可能够不上刑拘条件的,也能刑拘,反正只有公安局法制科和局领导才能知道有无存根入账,如果法制科配合造假的话,将很难被发现。
河北灵寿县宋书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等四人的案件,非常简单。专案组办案民警说,其实并无足够证据证明是宋书春打的人,只有张家人的指认。而拔树的村民太多,100多户参与其中,局里抓了组织者张云良等村干部,以及村民宋书春等。
这名民警回忆,在案件讨论会上,局长张庆华表态:“必须严办”,并提出不管够不够条件,几个组织者必须刑拘。
被抓后的次日,村干部张合社与张云良各缴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宋书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等4人拒绝认罪,也不愿交保证金,随后被送往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我们从“河北灵寿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事件中,可以看出,公安系统的一些基层干部队伍,他们整体腐败、违法都到了何等猖狂的地步。而“为人民服务”、“秉公执法”早被他们无耻抛到脑后。金钱、不惜一切搞钱,已经成为平常主要工作。这哪里是“保一方平安”,简直是一群祸害乡邻的持枪恶霸!
其次,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这就是集体贪污行为,应该移送异地司法机关法办。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曾经说,要顺应时代要求,改进工作方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公安机关创造的“警民恳谈”、“春风行动”、“万警进万家”等实践经验,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把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把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和下访、回访等多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建立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要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探索新形势下组织发动群众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看来,“灵寿县公安局”这一批违法乱纪人员栽了。但是,它暴露出的,各级政府对公安部门的有效监管机制,漏洞太大。灵寿县公安局所出的问题,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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