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些地方把旧轮胎、废电视机、破自行车等废旧物品搬到乡下去,为乡村植入“艺术”,打造景区景点,是值得注意的。绝不能以艺术化之名,把乡村变成城市的“垃圾场”。
探索乡村艺术化发展之路,需要彰显个性魅力
过去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往往一个地方打造出来了,其他地方便会争相学习,甚至把别人的做法原模原样地搬回去。有的地方还抄到了国外,搞起所谓的“欧洲风情小镇”。
应该说借鉴是有益的,但复制却是乡村艺术化的大忌。不管你复制谁,复制得怎样,一时引起了多大的轰动,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必须看到,不同的地方,其自然条件、历史演变、经济基础、文化底蕴、社会生活是各不同的,各有各的优势和特点,需要突出个性,绝不能千村一面。另一方面,人们的审美情趣更是千差万别,需求多样化日益显著。
而个性正是艺术不可缺少的重要品质。一般说来,没有个性就没有艺术,艺术水平的高低往往与是否有鲜明的个性直接相关。凡是没有个性特征的所谓“艺术”,不管出自谁的手,都注定不会有生命力。
因此,乡村艺术化不管从哪个方面入手,侧重哪种样式的艺术,都必须发挥各自的优势,突出各自的特色,彰显各自的个性。即使是同在一个地方、各方面情况也都差不多的村庄,也应通过艺术设计和丰富的文创活动,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赋予各自鲜明的个性,展示艺术化的魅力。只有特色鲜明、各美其美,乡村艺术化才有活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探索乡村艺术化发展之路,需要坚持农民主体
有人以为,乡村艺术化是艺术下乡,是艺术家们的行为。似乎普通老百姓在艺术问题上就没有话语权,农民只是艺术乡村建设的旁观者和被动接受者。这样的认识显然是狭隘的。
乡村艺术化当然需要政府、艺术家、企业家等多种角色参与,但主角无疑是农民群众,乡村艺术化本质上是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自觉实践。强调农民是乡村艺术化的主体,是因为乡村是他们生长、生活的家园。山山水水都布满了他们的足迹,一草一木都融入了他们的情感,一砖一瓦都洒满了他们的热血,一声一响都牵动着他们的心灵。村庄是属于他们的,乡村艺术化当然由他们说了算。
只有当农民群众了解艺术,重新认识家乡、热爱家乡,以主人翁的身份,怀着满腔热情,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乡村之美挖掘出来、展示出来,营造出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才能真正实现乡村艺术化,乡村才会让人们更向往。
强调农民主体并不排斥各方面的参与。乡村艺术化要有艺术家的启蒙,艺术家进村能让村民们懂得艺术是什么、艺术与他们有什么关系、怎么用艺术来建设美丽家园;要有政府的鼓励,好的政策能激发农民的创造性;要有市民共创共享,市民们来了才更有生机和活力。
不用否认,乡村艺术化发展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很多问题都有待研究,已经获得的认识也可能被实践所颠覆。但是,越来越清楚的是,乡村艺术化源于乡村,是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探索乡村艺术化发展之路,既要融入现代文明,又要留得住乡愁,在现代化进程中展示乡村之美,使乡村与城市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作者:董进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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