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9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药托”诈骗案的判决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此案发生于2016年9月18日。当天,来自新疆的熊女士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小磨高速公路原勐宽收费路段路边水果摊购买水果时,被人欺骗购买了1.2万元假药。接到报警后,西双版纳州旅游警察支队迅速立案调查。
经查,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药托”诈骗团伙。他们在诈骗前,先由“中间人”聂元振获得游客信息和到达时间,开车将“药托”带到相关地点,以每克40元~50元的价格向游客售卖药物。“药托”郭淑琴、邓启贵拿出伪造的药物研究博士证件,夸大药物功效和药物价值,与“药店老板”郑忠全砍价至每克10元~20元,通过假购买、假付款、假刷卡诱导游客高价跟随购买,并将药材打磨成粉。游客上当受骗后,“药店老板”郑忠全将“介绍费”付给聂元振,聂再按照分工转账给各成员。
2017年9月10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聂元振、郑忠全、邓启贵、郭淑琴作出判决,判处4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旅游购物 “高定价”“高回扣”等问题,一直是久治不愈的顽疾。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余繁指出:“只有斩断过去已经形成的利益链条,才能解决旅行社普遍存在的低价游经营模式。”为此,严管购物店,斩断“灰色利益链”成为云南一年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重中之重。
从去年4月15日开始,云南取消了旅游定点购物,将旅游购物店纳入社会零售商品企业管理,收回全部166家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实施了新的旅游合同,禁止旅行社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大理白族自治州率先在全省整治一个购物店内有多个工商户的乱象,实行“一店一票”,给月营业额在3万元起征点以上的1万余户购物企业安装“增值税管理系统”,统一使用省内金融机构配置的POS机。
一系列重拳出击,“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土壤正在被铲除。
“严管购物店,斩断‘灰色利益链’,不是打击购物行为,而是打击欺诈购物,构建没有欺诈、没有偷税漏税和商业贿赂的公平的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在云南旅游的合法权益。”余繁说。
王朝云讲云南故事工作室 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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