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6月9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显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据定增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亿元,用于广州保利领秀海、西安保利天汇、大连保利城等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控人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保利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此次发行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
保利发展此前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表示,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缓解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确保按期交付,增加普通住宅供给,满足区域市场普通住宅的需求,并提供拆迁安置建设、租赁住房供给等,属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或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公司将充分把握本次再融资契机,合理铺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完成保交楼任务。
作为中央企业龙头,保利发展控股是房地产行业前20强中首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申请通过交易所审核的公司,对稳定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着积极作用。这也表明监管部门对于优质房企利用资本市场推进行业发展与市场复苏的大力支持,对于其他具备条件的房企而言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意义。(王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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