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19日全文公布。《意见》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并提出多项措施,要求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本次《意见》以高规格文件方式,释放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团队认为,当前宏观经济正处于回升向上的关键时期,《意见》出台能够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能。
具体来看,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
本次《意见》要求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及时做好总结评估。东方金诚方面认为,其中的关键就是通过督办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切实贯彻《意见》的精神实质,有效减少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多地发挥决定性作用。各地可以主动作为,拿出一批盈利前景明朗的重大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标杆效应,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问题,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
全国工商联青委会主席团成员兼秘书长、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表示,《意见》还提到了“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大多数民营企业非常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尤其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AI为核心的新技术出现,让民营企业看到了跨越式发展契机。国家在市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中为企业打下坚实基础,民营企业就能够更好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此外,《意见》提到的“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政府机构和企业是双向约束,让信用良好的企业能够获得更好发展,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最后实现双向良性循环发展。
关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本文由,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兼浙商投资研究会会长周德文,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