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民营经济“31条”之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来了。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发布,提出28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份重磅文件用31条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为全国1.19亿户个体工商户、5000万户民营企业带来政策春风。此次《若干举措》重点是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
《若干举措》共涉及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五个方面。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等。这些举措侧重落地和执行,甚至明确列出,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与此对应的现实是,在上述领域,民营科技公司已经扮演了重要角色,具有市场应用和数据优势,在快速迭代的技术竞争中越发显现“鲇鱼效应”。将民营企业纳入这些重大科技攻关之中,将会极大提振国家科技攻关的能力和效率,更好解决“卡脖子”问题。
总体来看,“28条”从多个维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解禁、松绑,并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给出了针对性良方。特别是,“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打破政策“天花板”、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创造了条件。
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达到5092.76万户,较2012年底(1085.7万户)增长了3.7倍,民营企业在企业中的占比由79.4%提升至92.4%。这进一步印证了关于“五六七八九”的说法。正如此前《意见》指出的,“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
要看到,民营企业受产权、要素、竞争等方面的影响,加之新一轮工业革命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还面临着人才流失、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内生挑战。这些挑战有市场因素导致的,也有非市场因素导致的,当前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让民营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因此说到底,还是要回到“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上来,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要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
关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本文由,中国著名经济学家(研究中国民营经济4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兼浙商投资研究会会长周德文,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