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多条利好措施激活该市房地产市场消费投资潜力,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措施旨在促进企业坚定投资开发信心,也有个人购房退税优惠、购房便利等方面的考量。比如,措施进一步规范车位(库)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现售阶段可通过公示的方式对业主销售多个车位;措施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针对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竣工验收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措施明确,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期无欠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提供银行保函的形式申请延期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2个月,并在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缴纳。
措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中心城区的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北海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北海市的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措施明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以及优化存量房带押过户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存量房交易。(覃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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