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自古两难全,重庆晚报一篇《男子嗜赌输光家产,法院判其禁入娱乐场所引争议》文章让我们看到,法官判决案子柔情的一面。
报道说,“谭鑫因犯赌博罪,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书中特别强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谭鑫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茶楼等娱乐场所,以免再次沾赌。”我认为,这个判决很好,经得起历史和未来检验,具有很强大的前瞻性意义。
2011年3月2日,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嘉宾网友全球互动栏目”回答我,“现在一些执法人员有一种看法,那就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对此,你如何评价这种现象?”问题时就指出,“这个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我们目前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当中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个现象本身反映出一些司法人员,特别是一些法院工作人员接受媒体监督的意识不强,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太差。这个问题从去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强化,比如从理念上来讲,在去年7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地要求我们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要牢固树立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就是法制意识,就是形象意识,就是责任意识的这样一种观念。强化这样的意识就是让每一个法官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执行每一起案件的时候要牢固树立审判权、执行权必须在监督下运行,必须在监督下稳妥审慎地去发挥作用。要求法院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把媒体意识,特别是接受监督的意识,特别是捍卫法制权威的责任意识要入脑入心,这样从理念上来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当然,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因为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水平确实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差别,也出现因为应对媒体不当,包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言语表达不适当,因而造成误会,甚至引发一个社会公众关注的现象。我想,随着理念不断的推进,在转变的过程当中,这些问题应该会慢慢得到解决。”
重庆“男子嗜赌输光家产,法院判其禁入娱乐场所引争议”事件,正好体现法制严肃化,判决人性化和公开化的思想理念。可以说,这是中国社会民主的进步,中国法制改革人性化的重要里程碑。
从管理角度上讲,此案监管的确是个难题。娱乐场所太多,人盯人式的监管不太现实。法院已与公安联系,要求谭鑫每一两个月向派出所汇报自己的情况。如果他违反禁止令规定三次以上,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检察官说,他们正在考虑与治安民警联系,将谭鑫的情况向娱乐场所通报,让这些场所禁止他入内等具体事务。
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角度上讲,本案对于网友和媒体来说,讨论将会持续下去。这是因为,千百年来宣传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自我行动标准,不符合构建文明社会、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要求。想靠一时一事改变“以自我为中心习惯”难度很大,也不现实。这个意识领域里的问题,必将拷问网络全球一体化时代的每一个中国人。我想,司法部门应该支持类似《男子嗜赌输光家产,法院判其禁入娱乐场所引争议》事件上网公开曝光。同时,重视与网友“围观”、与媒体互动中寻找最新的满意答案!
开放的中国必须面对世界,必须面对各种文化思潮在全球一体化网络世界的融合和冲击。思想进步,社会才能发展,社会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作后盾。当前,重庆《男子嗜赌输光家产,法院判其禁入娱乐场所引争议》网络辩论,值得期待。
我们知道,每当特定意义“司法实践”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开曝光,并引发网友们讨论的时候。法律与媒体、法律与网友、法官与媒体、法官与网友之间“共同认知度”就进步了一层。我相信,如果坚持做下去,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必将会更加人性化、透明化;如果坚持做下去,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必将会沁入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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