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近日将手机列入“可能致癌物”名单,与杀虫剂DDT、引擎废气、泡菜并列为可能致癌物“类别2B”。那成都青羊区质监局官方网站公开的对消费者提问答疑,成都泡椒凤爪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醋(乙)酸钠”是安全的说法,其医学依据在哪里?
赵先生专门查询了“脱氢醋酸”的危害,称这是工业用防腐剂,可快速被人或动物机体吸收,并分布在血浆和各个器官中,抑制多种酶的氧化作用;它在尿排泄的速度相当慢,不应作为“食品防腐剂”使用。我认为,该网友向质监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是正确的。而成都质监部门在没有取得有关医学临床试验证明“成都泡椒产品不含致癌物”时,就匆匆忙忙与成都品品人生凤爪,华西都市报来了一场“网友爆泡椒凤爪‘有毒’专家称市民理解有误”的娱乐秀,公开对全国消费者进行欺骗,是何道理?
可以说,(四川)华西都市报把成都食品安全问题的漏子捅大了,在全国各地铺天盖地的网络转载中,我发现,所有媒体都把“来源”指向(四川)华西都市报。也就是说,华西都市报向全国所有媒体公开曝光了,成都“泡椒凤爪系列产品含有致癌物质,根本不能食用。”的事实。
由于泡椒凤爪制作特殊,会产生亚硝酸盐这种致癌物质,医生们做了不少临床研究,再三试图证明泡菜和癌症之间的联系。2009年的一篇综述文章总结了在亚洲进行过的各种研究,文章指出经常食用泡菜的人罹患食道鳞状细胞癌的概率提高了约两倍。比如,尽管食用大量蔬菜,泡菜大国韩国和日本的胃癌发生率还是非常高。一系列研究认为,泡菜致癌被肯定。
随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每一公斤泡椒凤爪制品中亚硝酸盐和亚硝酸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毫克的理想数据。试想,如果消费者一次性吃了10公斤成都凤爪,或者每天吃成都凤爪,患了癌症咋办呢?
纵观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般规律,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企业展开对当地政府部门攻关,政府官员为了当地税收站出来讲假话、讲荤段子。最后在全国广大网友和媒体的不断追问下,企业便陷入倒闭的绝境。
最后,我认为,保护民族企业发展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当民族企业的产品被检测到有致癌物质,危害到消费者健康时,该企业就应该关门停产整顿,而不是像“网友爆泡椒凤爪‘有毒’专家称市民理解有误”一文所表演的那样,加以开脱。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