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消费者对食品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忧心忡忡,他们担心食品中过多添加多余物质造成机体癌变,过早死亡。更担心添加剂食用后的依赖性“被上瘾”。我认为,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减少成本,二是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依赖性。
近日,新华网报道,合肥该省质监部门日前对全省饮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7种饮料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多为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117组,合格110组,不合格7组,合格率为94%。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为茶多酚含量不达标,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本次抽查被曝光的公司和产品有:润贝(中国)饮料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5月20日生产的500毫升装“张博士零卡冰红茶”茶多酚含量不达标;天长市新阳光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7月16日生产的2升装“鲜橙汁(果味饮料)”、天长市甘露泉纯净水厂2011年7月16日生产的2升装“柑橘粒”和“鲜橙汁”、安庆市佳美饮料有限公司2011年8月15日生产的2.5升装“果粒橙饮料”、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2011年8月1日生产的75毫升装“果皮爆果冰”、安徽亚斯特饮品有限公司2011年8月10日生产的2升装“亚斯特橙汁饮料”的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
要想了解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网上一查便得知,它确实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有什么功效没有过多介绍,化学分子式到有一大饼。它的用途,作重金属解毒药、络合剂、抗氧增效剂、稳定剂及软化剂等使用;健康危害,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看到“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介绍,我一头雾水,只能理解为,科研又走到了科普的前面。或者,科技人员不愿意把更多的危害告诉消费者;或者,科技人员根本不知道此添加剂人食用后的危害,要等待消费者患病后才能得知。
我历来反对科技人员和食品生产厂家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成本,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依赖性,从而达到其赚钱的目的。因为,这个获得利润的动机非常“可耻”,稍有操作不当将会使消费者,乃至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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