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来,我们对国内企业诚信度问题,一直持否定态度。总认为企业不诚信主要原因来自无休止的追逐利润和当地政府的政绩炫耀,才造成了当今药企“当地获奖,外地被罚款”的奇怪现象。
为了研究政企之间的特殊关系,我看到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委会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名单,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良好的企业信誉名列其中,再度入选“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
又据《云南信息报》7月5日报道,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1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公布了39种抽检不合格药品。其中由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003121-010的调经益母胶囊赫然上榜。
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羚锐制药再获“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新闻报道:日前,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委会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名单,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良好的企业信誉名列其中,再度入选“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羚锐制药坚持“诚信立业、造福人类”理念,注重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公司多次入选“河南省质量信用A等工业企业”;2002年,公司获评“河南省诚信企业”;2008年,公司获评“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河南“羚锐制药获质量信用A等企业,产品却曝不合格”现象,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也发生吗?结论是肯定的,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我不再点播他们的事实和名单。只想问一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中有没有统一的违章违法处理机制、公开问责机制和严格的评奖管理机制呢?
河南“羚锐制药获质量信用A等企业,产品却曝不合格”事件的发生,它暴露出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和评奖机制的混乱局面。一方面,企业药品因违章被曝光。另一方面,药企却在当地政府部门的评奖活动中不断获奖。对此,不难看出违章药企获得“优秀诚信”奖的程序、操作过程,以及奖品的含金量非常可疑。
面对不断曝出的国内药企使用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的行为。针对河南“羚锐制药获质量信用A等企业,产品却曝不合格”事件,我想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一个建议:希望你们拿出勇气,一票否定违章药品企业的获奖证书。同时规定,凡有违章行为被罚款的药企,三年之内不得参与任何社会性评奖活动,否则将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各位网友,大家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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