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在接受《检查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任何一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等于给当事人签署了一张以后向你索要公平正义的期票。(10月14日《检察日报》)
不可否认,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金钱执法、野蛮执法、关系执法等问题已成为困扰法治建设未来发展的“路障”。执法机关在现实执法中存在的某些“不良”现象,引发的社会矛盾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对其执法形象和政府声誉大打折扣。执法不规范、执法乱像已直接成为影响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
信息日趋开放的今天,人们追求执法公平正义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其负面影响亦然会把舆论推向风口浪尖。因而,确保执法过程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树立“六观”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必然途径。
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效果有了更新的要求。诚然,执法者执法理念也应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之间的关系,在政治、法律舆论评价基础上,如何获得社会公众对执法效果的预期评价,人民群众满意度是衡量执法公信的标尺,是提高执法权威的根本。
我们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我们任何一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等于给当事人签署了一张以后向你索要公平正义的期票。”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很清醒,难能可贵!只有始终胸怀“人民”二字,心有“公平正义”理念,代表人民执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及检察官们,才会“自审、自警、自重、自励”。正如龚佳禾坦言:自己从检10年,最重视的一件事就是抓规范。打铁还须自身硬,自己过得硬,做的事才过得硬,才会“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多年来,湖南省检察院严格要求,积极通过正确履职,做好检察环节的群众工作,一直 “强调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地履行职责,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我们价值追求的最高处”, 坚持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从而牢牢把握住了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相信只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科学谋划 “十二五”时期的检察工作,湖南就能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步。(文/盛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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