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根本无法判断“白衣天使”从业者们的良知。药企向医院或医药公司推销时,回扣、返利一般都高于30%,以致一些医院重点科室的个别医生每月仅拿药品回扣就超过万元的“秘闻”不断曝光,为啥不能彻底解决?
最近,一则《宁波医药行业的惊天秘密!暴利药价差十几倍!》的帖子在各大论坛疯狂传播,引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对网帖曝光的“秘密”表示“意料之中,情理之外”,也有网友感慨“在中国真的病不起”。 从网帖中发现,平均而言,药品零售价是供应价的近5倍,最高者达15倍。而某药企销售经理表示“这在医药领域很正常”的现象,是行规还是有关部门管理出了问题。至今,我根本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
为何差价如此之大?有消息说,药品在企业生产后,还有批发商、医院、药店等多个环节,“每过一关”都会层层加价到消费者手上,药品的价格已抬高几倍、甚至是数十倍。药厂向物价局申报成本时,会巧立名目将各种各样的“莫须有费用”摊在里面,蒙混过关。这样,本来10元成本的药品可以报成30元,甚至再高都没有问题。
我想把医药问题抽象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药企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提高药品价格;另一方面,医院医药公司为了赚钱大肆提高药品价格。几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患者成了待宰的羔羊。目前医药问题已演变成为社会不容忽视的严肃问题,当医患纠纷爆发受伤的不只是医院和患者,对此谁都不想看到社会混乱,但好像根本没有办法扭转这个被动的局面。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建议,国家药监部门应该及时公开药品零售价格让患者有明明白白消费药品的权力。我现在很不明白,为啥如此简单的事情,药监部门不去做,放任药企、医院医药公司肆意去危害社会呢?这个问题,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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