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好了,家庭私家车也多了,许多司机朋友都会被交警乱罚款所困扰,都有同野蛮交警遭遇的经历。在全民创收的今天,各级部门无一例外,交警更难幸免。交警作为警察中的特殊分子除了维护交通安全,更多的还是为各地政府财政聚财敛财,其借口是“经费不足”。有一位交警负责外宣的美女给我讲,只要在司机朋友中给交警打分“肯定不及格”,为什么呢?我想,各位司机朋友都有一本明细账吧!
人民网一篇,“管住交警乱罚款需要赋权司机”文章立意很有意思,作者说,“近期,一张交警抢夺记者摄像机的视频截图传遍网络。山西岚县的这位交警在没有罚款理由、没有收据和罚单的情况下,收取货车司机50块钱才予以放行。在看到拍摄的央视记者后,要求停止拍摄,拉扯中记者的摄像器材被损坏。”这是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我想,不开罚慕收据是为了给司机朋友节省时间的零时性“快速通道”处置措施吧。何况当时交警执法绝对不只有一个人,至于有没有私分罚款有待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有一种观点,交警的职责,应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交通权。无论是罚款还是其他处罚方式,都只是手段。如果为了罚款而罚款,无疑是本末倒置。
有网友反映堵车严重的“忻黑线”上的交警,超载的罚款等都是在事后进行,对交通疏导作用不大。实际上,在很多时候,因为缺乏人手、缺乏方法,罚款几乎成了唯一的有效管理手段。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罚款经济愈演愈烈,甚至上行下效成为个人的“生财之道”。
年初,媒体曝光安徽灵璧县交警队设罚款指标,每人每月任务至少1万5千元;去年,江西乐平交警还推出了罚款包季、包年的“创新举措”。这样的罚款经济,很大一部分是由一线交警这样的工作人员支撑的。我大胆沙盘推演一下,全国交警几乎全部如此。
人民网作者提出了一个很笨的办法:要管住交警的乱伸手、乱“收费”,需要的是重建交通管理中的“权力结构”,最根本的一点,是给司机“赋权”。在漫长的公路线上,仅靠媒体的监督远远不够,只有给司机以统一的投诉平台,让他们乐于在遭遇违规执法时投诉,让他们敢于在面对不公正对待时挺直腰杆,才能达到“全线”监督。
我不同意“管住交警乱罚款需要赋权司机”此文观点,咱们来分析一下,司机在四川段被罚款投诉了,下一段到了湖北、上海、安徽、广州等地该怎么办呢?现代通讯工具发达,交警难道不可以设置司机“黑名单”吗?如果司机一路投诉下来,一个月的旅程恐怕10年也走不完。开个玩笑,只当作调侃娱乐一下严肃的气氛。
我并非危言耸听,交警创收罚款的门道很多,如城市道路改造需要借道通行的,可以在道路中间部位“隐蔽设卡”检查罚款。预计完不成创收指标时,可以在城市里设立临时单行道,或者跑到私人小区去张贴临时停车的“乱停乱放”红色罚单。这是真实的,成都交警就是这么干的。其他地方交警呢?我认为,不会有很大出入。
交警乱罚款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良好发展,同时败坏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为了杜绝交警乱罚款,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的功能。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实际措施来使交警摆脱由地方财政支付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把他们的工资奖金变为由省级或者中央级财政支付,或者变为联合支付等。我想若能这样,交警为地方政府创收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必将消除,交警乱罚款的现象也会彻底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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