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4月30日报道,5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其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应该说,统一广州居民户口簿是户籍改革的一个进步,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个标志,是城乡劳动力统筹的前提。过去50多年,我国的户口制度人为地把人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城镇和农村在不同的轨道上各自发展,严惩阻碍的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城乡二元分割推迟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户籍制度也受到批评和诟病。许多人因为户籍问题,而无法在城市发展,人才流动和劳动力的流动受到了户籍的严格限制。
虽然各级政府对户籍制度改革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距离真正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人口管理体制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广州市此次通过户口簿更换,统一了“非农业家庭户口”和“农业家庭户口”,统统转换成“居民户口家庭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是如何进一步弱化附加在户口簿上的那些城乡不同的福利待遇,依然是今后政府面临的问题。
比如,此次广州市虽然将非农业家庭户口和农业家庭户口统一转换成了“居民户口家庭户”,但对于原来的农业户口人员,他们的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用“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来加以标识。这个标识代表什么概念呢?报道中没有显示,也没有公安部门的详细解读。如果说,以这个为标识,政府在今后的各项福利待遇上向原农业家庭户口的市民倾斜,给他们很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提供帮助,那么这个标识应该保留。同时,经过政府的不懈努力,最终让原农业家庭户口的农民与非农业家庭户口的市民一样,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待遇。
然而,假如这个标识成为继续分隔城市与农村人口的制度性障碍,仍然没有给予原农业家庭户口人员以市民待遇,那么这个标识就不应该保留,应该让这个标识随着这次统一更换户口簿把它“统一掉”。但愿我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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