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黄晨灏:我担心,权利过于集中后腐败问题将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嘉宾,你有何高见?
迟福林:我们搞大部门制的目的不是各类权利集中,恰恰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一个总体目标要求,而不是把所有权利集中到一个部门。所以如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样的一些权利能够结构调整到位的话,对于解决防止体制机制性腐败就是一个减法,而不是加法的问题。这次搞大部门又是以放权为特点,这个十分重要,放了权等于政府来调整自己的权利,下放权利,本身可以解决体制机制性腐败也是很重要的一条。三是我们做这个的同时,强调政务公开,阳光政府,让人民监督权利,这可能更是重要。
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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