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2015年《我有问题问总理》 人治与法制在中国历史天空中鏖战数千年,不分胜负。很多人认为,领导干部终身制,官位官服是可以继承的财产导致社会二元管理和双重标准。教唆打内战“三国”、提倡腐败“红楼梦”、破坏法制“水浒”和渲染皇权“西游记”等理所当然成为经典教科书。
历史上推行依法治国难点:全国大多数人属于文盲。文字、文化被少数人垄断“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构成历史“正史”,其他计入野史。中医药被统治者、老百姓、神职人员画上救苦救难神鞭时,注定了中国封建社会重要家底。此时西方已经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转向民族民主法治社会。现在,我国情况完全变了,全民义务制教育,大学生就业难,高科技高科技产品运用使中国人平均寿命提高到80岁。
我不反对中医药,反对中医不思进取,反对中医用精神力量控制人。中医药的古人比现代人聪明理论就是“先君政治”,一种用中医药主宰支配人的“皇权”,谁要质疑中医药就会被扣上卖国帽子。反观不断否定自身发明创造的“现代文明”,西方思维、西方科学,的确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
譬如,多个品种的中药注射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或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而被停止生产或暂停销售使用,在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不良药物反应报告中,中成药的不良反应排名前20,其中中药注射剂就占了17个。可以说,中医药是用人体直接做实验“科学”。他与西医药用小老鼠做实验的做法,完全不一样。
东西方文化的确有差异,欧盟2004年出台的 《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规定,所有国家的植物药生产企业必须在 2011年 4月 30日前完成注册,否则不允许在欧盟境内销售。而目前中国仍然没有一家中药企业完成注册。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欧洲在宽厚地让中药以“食品和保健品”等形式销售数年后,即将 “翻脸”。中药在欧洲即将面临要么“全军覆灭”,要么“完全转入地下”的痛苦抉择——中药在欧洲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意识、法制、人性对冲,不仅表现在中医药方面。法治社会最大特点是依法治国,“见义勇为者”是否可以超出法律框架运用警察、法官等“勇为行凶”呢?我认为,这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正是这样,我国在推行依法治国时切忌使用双重执法标准。
综上所述,我认为,推行依法治国切忌使用双重、多重执法标准。依法治国不是道理,是规则和行为规范,违反了就得受罚。同时建议,国家加大各种立法步伐,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标准和执法水平。总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依法治国是必由之路!(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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