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2015年《我有问题问总理》 近段时间,面对众多艺人吸毒可谓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暂不说,艺人有体制内外区分问题,单谈文化兴国文艺兴国,还是艺人兴国就是摆在全社会有志之士面前,必须去面对的首要问题。
艺术作品的创作不是艺人,艺人是演绎艺术作品的载体。比如歌曲,他流行与否歌手很关键,是不是每一首歌曲都适合普通老百姓演唱呢?值得注意。他要受到曲调、歌词伴奏,以及所处时代“国家思维、国家精神、民族精神”影响。
蒋大为《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流行。主要上座卡拉ok,亲朋好友酒肉饭饱之后。因为,歌曲描绘一种“桃花源式理想”憧憬适合喝醉状态演唱。如果换位到生活压力大的当下,早晨晚上中午下午、二十四小时都要爱,翻来覆去全是爱的发泄时代。蒋先生歌曲一定落伍,一定没有经济效益和粉丝。如果有,只能去精神病院聆听。
歌曲同商品一样,有自己受众,并不是每一首歌都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国歌》是一种国家民族精神、民族情怀“集结号”,理当成为跨世纪经典被不同人群哼唱。
艺人吸毒,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体制内艺人吸毒,直接开除;体制外艺人吸毒,强制戒毒,注销其今后演出资格。
综合艺人吸毒等违法乱纪案例,不难发现:宣传作品内在美,宣传文艺作品给社会带来的共性和正能量,而不是宣传艺人个体能量让社会去模仿他(她)的衣食住行。我想,这才是正确舆论导向。同时,也能避免因艺人犯法就立即拿下艺术作品的事件,再度发生!(作者:黄晨灏 儒家经济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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