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改革后,患者负担没有明显增加。短评:降低社区、个体医院办证门槛,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和增加公数量。我想,这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唯一办法。其次,大病免费治疗是减少医患纠纷的唯一途径。(作者:黄晨灏)
原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公布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总体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以来,各地均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截至目前,全国31省均在公立医院开展医药价格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上未增加患者看病负担,医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正在逐步瓦解,医院收入结构优化,新的补偿机制正在形成。
在2012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调整31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今年9月,青海将在全省公立医院(含部队、行业医院)调整90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省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的省份。
青海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说,青海的价格调整主要是与医保政策、医疗机构的控费和分级诊疗制度等政策相互衔接来制定。此前,青海已启动全面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作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调整势在必行。
医药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公立医院收入渠道主要为三个,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收入结构的合理调整,让医院不再过度依赖卖药获得收入。
报告显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已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全覆盖。取消加成后,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出现了三种方式:25个省份以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为主,补偿了60%—90%,辅之以财政补助和医院自我消化;北京和重庆两市通过增设医事(药事)服务费予以全额补偿;陕西、甘肃、青海和西藏4省由财政全额补偿。
具体来看,哪些服务的价格升了,哪些服务价格降了?报告显示,在县级公立医院,各地累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72项,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在城市公立医院,降低了CT、核磁共振和超声等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了诊察、手术、治疗、护理及部分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比如青岛市手术类项目提高128.6%,中医类提高196.8%。
专家认为,改革有望终结“一台手术十几个人参与手术费只有1000元”“扎针费用买不起一根葱”的不合理现象,医院收入结构将趋于合理,有助于建立新的补偿机制,逐步去除对以药补医的依赖。(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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